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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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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人数:  录入时间:2007-4-28 22:48:05  来源:浙江在线(2007/04/27)

  目录

  一、2007年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计划说明----------(1)

  二、2007年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计划--------------(2)

  1.机制建设计划-------------------------------------(3)

  2.执法计划-----------------------------------------(4)

  3.宣传计划-----------------------------------------(7)

  4.培训教育计划-------------------------------------(10)

  5.国际交流与合作计划-------------------------------(11)

  6.推进企业自律计划---------------------------------(12)

  7.为权利人提供服务计划-----------------------------(12)

  8.专题研究计划-------------------------------------(14)

 


2007年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计划说明

 

  为贯彻落实《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制定了2007年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计划,重点做好8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按照《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在完善、规范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等11个方面推进机制建设计划;开展商标、专利、版权保护等8个专项整治行动、8个日常执法项目及区域合作等执法计划;通过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论坛、召开专题会议和研讨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对党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的培训;通过对话、合作、交流等具体措施,加强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推进企业专利试点示范、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来进一步推进企业自律计划;各部门从工作职责出发,通过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等为权利人提供较为全面的服务;同时,还开展我省国际知识产权竞争风险预防应对工作、浙江品牌国际化建设、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领域的专题研究。

 

2007年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计划

 

  一、机制建设计划

  (一)省知识产权局将积极推进《浙江省“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规范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服务功能

  1.省整规办(保知办)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建立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制。

  2.进一步拓展“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功能,向重点城市和区域延伸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规范运行。

  3.贯彻落实《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办法》、《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服务开发区、高新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4.组织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加强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学习。

  (三)工商部门进一步完善知名品牌保护联络机制和商标监管的长效机制,以及义乌中国商品城的商标比对查验等数据库,建立台州路桥和温州苍南商标印制企业信用监管制度。

  (四)知识产权局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继续推进市、县两级专利管理部门设立公安联络室的工作,完善公安联络室制度。加强各级专利管理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与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五)版权部门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和版权合同登记,完善我省出版物委托加工合同登记制度,以有效保护境内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涉外侵权盗版问题的发生。

  (六)文化部门尝试建立音像市场管理示范区,通过建立管理示范区,提升音像市场管理的水平,努力净化文化市场,严厉打击走私光盘和侵权盗版行为。

  (七)质监部门认真落实打假责任制,层层签订打假责任状,落实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形成人人都有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

  (八)省公安厅与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侵权线索通报和重大案件移送、侦办等要求。

  (九)各级公安机关为加强民族知名品牌保护,建立本地知名品牌警企协作机制。

  (十)省高级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颁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建设创新型省份中的司法保障作用;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十一)各级法院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透明度要求。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严格按照Trips协议的要求,构建透明审判模式,确保司法公正。

  二、执法计划

  (一)专项整治

  1.商标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工商部门加强对专业市场的明察暗访和区域假冒商标整治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查处侵权行为,净化市场。

  2.专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知识产权局以食品药品、农业及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查处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

  3.版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版权部门继续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和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活动,集中治理相关领域内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务求取得新突破。

  4.音像市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文化部门开展打击盗版音像行为,对各类经营音像制品的市场开展集中整治,打击非法经营活动。集中销毁非法盗版音像制品。

  5.出版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新闻出版部门开展对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非法报刊等专项整治,取缔非法出版活动,净化出版物市场。

  6.展会市场“蓝天行动”专项整治

  加强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外经贸厅、保知办、工商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继续做好广交会、华交会、义博会和西博会等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7.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1)加强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对出口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定牌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提高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和效率。

  (2)开展对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专项保护行动,加大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物品的打击力度。8.开展查处制售假冒奥运特许商品行为专项行动

  省整规办(保知办)组织各地查处制售假冒奥运特许商品行为的专项行动。

  (二)日常执法

  1.联合督办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要案件,继续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业务环节的联合执法和督查。

  2.工商部门加强商标日常监管,规范商标使用行为,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3.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强化专利执法,加大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中假冒、冒充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版权部门指导协调全省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各种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

  5.文化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音像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音像制品的流通渠道,规范和维护音像市场的经营秩序。

  6.海关加强对金华义乌重点地区风险布控力度,在保证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的同时加大查处违法行为。

  7.质监部门重点查处生产印制假标识、假包装物;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尤其是冒用国内外知名品牌厂名、厂址,伪造、冒用他人质量标识,以及标识内容与标准规定不符的;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8.检察机关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的落实,依法履行立案监督、批捕、起诉职能,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三)区域合作

  1.知识产权局继续加强省际之间专利行政执法的协作,确保侵权案件的有效查处和纠纷案件的及时调解,同时认真贯彻《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积极推进专利委托执法试点工作。

  2.工商部门加强华东地区等重点省市联络、协调,促进浙江知名品牌保护工作的区域延伸。

  3.杭州海关与上海、宁波等周边海关加强联系配合,建立长三角地区海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区域海关之间的情报信息共享。

  三、宣传计划

  (一)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1.4月20-26日省整规办(保知办)、省委宣传部等21个省级部门联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2.4月23日,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在阿里巴巴网站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题的网上视频直播访谈。

   3.4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省整规办(保知办)、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06年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发布《2007年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公布“2006年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十大事件”。

  4.4月26-28日省整规办(保知办)、省级相关部门、各市整规办联合在杭州举办“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

  (二)各相关部门的宣传活动

  1.工商部门公布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召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推广运用工作会;发布2007年浙江省维权蓝皮书-打假保品牌报告;召开知名品牌保护联络网会议;印发《商标国际注册指南》。

  2.知识产权局重点宣传《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宣传专利典型案例和专利工作先进经验。举办以“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为主题的电视访谈节目,组织领导、专家、企业管理人员与公众面对面交流。

  3.省版权局运用“第五媒体”《浙江手机报》开展版权保护成果宣传;通过媒体播放版权公益广告。

  4.文化部门开展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活动。

  5.质监部门在全省统一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群众介绍知识产权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投诉举报。

  6.公安部门以不断提高民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为出发点,借助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剖析典型案例,揭示骗局本质,警戒犯罪,教育民众,倡导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7.海关评选杭州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十大经典案例;将近期查获的知识产权侵权货物进行销毁或捐赠公益事业;组织关区各单位在业务现场组织形式多样地宣传活动。

  8.省高级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通报会,通报全省法院200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总体情况,公布全省法院2006年度10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选择一批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审理、公开宣判,邀请新闻记者、人大代表等参加旁听。

  (三)举办论坛,召开专题会议和研讨会

  1.工商部门充分利用与国际商标协会已经建立的协作交流平台,组织举办“浙江品牌国际化高峰论坛”或“中国(浙江)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品牌战略对话”,实施浙江出口企业与国际高知名度企业面对面的交流、研讨品牌国际化的共同话题,促进品牌建设的国际交流与发展。

  2.知识产权局举办浙江与美国加州知识产权论坛,交流中美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举措和经验,开展中美双方企业合作对接活动。邀请我国和国际PCT组织的专家,来浙江举办以PCT国际专利申请为主要内容的报告会。

  3.新闻出版(版权)部门组织举办以版权贸易与出版对外交流合作为主题的“浙江新闻出版论坛”,探讨版权保护和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大计。

  4.省高级法院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部署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

  四、培训教育计划

  (一)领导干部培训

  1.省整规办(保知办)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市县长研讨班。

  2.省知识产权局举办党政领导干部专利法律法规培训班。

  3.省委宣传部、省保知办、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举办各市公检法分管知识产权负责人培训班。

  (二)执法人员培训

  1.工商部门加强系统商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2.知识产权局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3.版权局组织开展版权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4.质监部门将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等单位合作,分批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培训。5.检察机关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检察人员学习有关知识产权业务知识。

  (三)社会教育与培训

  1.工商部门建立企业品牌管理人才库并开展培训,使全省大中型企业都有1名以上专业的商标管理骨干和人才;加强与国际商标协会等组织联系,开展中国企业国际品牌经营人才的培训、培养工作。

  2.知识产权局继续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和专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

  3.版权局组织开展版权贸易工作人员培训。

  4.外经贸厅组织参加进出口展会的企业进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

  5.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计划

  (一)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继续推进与相关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活动。

  (二)加强商标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工商部门继续与香港文汇报合作,在海内外进行浙江商标品牌建设的强势报导,助推浙江品牌的国际化建设。

  (三)加强专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知识产权局重点开展对美、日、欧盟和港澳台的交流,提高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影响力。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活动。

  (四)加强版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版权部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推动版权贸易。认真组织省内各出版单位参加以版权贸易为主题的第1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

  六、推进企业自律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

  继续开展企业专利试点示范,推动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二)积极稳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版权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集中精力,重点抓好第一批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七、为权利人提供服务计划

  (一)各部门从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出发,全面为权利人提供服务

  1.工商部门加强注册商标保护,支持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

  (1)继续引导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注册农产品商标,大力推广农产品+公司(农户)+商标的新型农产品营销模式。

  (2)支持鼓励证明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积极推行农产品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国际注册工作,实现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3)帮助企业扎实推进驰名商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特别要支持和鼓励知名度高的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积极创建驰名商标

  (4)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企业商标国际注册。通过法律宣传、相关知识培训等方法指导企业国际商标注册,并争取地方政府对国际注册商标的政策支持。

  (5)组织各市县工商局建立贴牌加工企业数据库,以准确掌握贴牌加工企业的情况,并有计划、有重点指导帮助企业创自主品牌,扩大自主品牌产品的市场销售。

  2.知识产权局开展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调查,将会展业中出现的知识产权维权事例,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影响,提高企业维权意识。

  3.版权部门切实做好“浙江省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的宣传和维权服务工作,真正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要根据既定的示范企业的权利义务,逐项抓好落实,真正发挥示范企业通过版权保护在推动我省版权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4.文化部门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市场监督举报电话“12318”的受理、查处、反馈工作,做到群众举报事事有查实,件件有回复。

  5.各级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准确适用法律,全面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慎重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和诉前证据保全,及时制止被控侵权行为,为权利人提供充分的救济。

  (二)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1.省外经贸厅、知识产权局召开在浙投资经营的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改善投资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2.杭州海关组织海关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对话会,充分交流、沟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

  1.知识产权局加强对专利中介机构的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依法规范专利中介服务,建立和完善专利服务机构的审核和资格确认制度、执业人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以及监督制约机制。

  2.出版部门充分发挥版权协会组织的作用。提出相关版权协会组织的调整意见,切实研究部分日常性版权事务,如作品自愿登记工作等的委托或转移调整问题。

  3.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成立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促进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自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各相关执法部门相互协作、合力打击侵权行为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为政府与权利人之间的提供沟通的桥梁,努力营造政府、社会、公民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

  八、研究计划

  (一)加强我省国际知识产权竞争风险预防应对工作的调研

  省外经贸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国际知识产权竞争风险预防应对工作的调查研究。

  (二)开展浙江品牌国际化建设状况和对策措施的调研

  工商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浙江品牌国际化建设状况和对策措施的调研。出台工商机关推进品牌国际化建设的意见,全面动员系统力量,不断推进品牌的国际化建设。

  (三)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制“我省必需掌握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目录”

  (四)省高级法院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的调查研究

  1.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诉讼模式的试点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拟在义乌市法院开展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民事案件“三合一”诉讼模式的试点工作。

  2.开展对部分基层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调研。选择部分合适的基层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对贴牌加工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调研。在今年第二季度与省工商局一道开展贴牌加工中知识产权问题的调研,争取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尺度。

  4.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如何落实“三项承诺”问题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