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推荐
本栏热点
 
商标宝典 首页 > 专家观点 > 商标工作动态 > 正文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展会期间的商标保护工作
文章作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程 萌
浏览人数:  录入时间:2006-9-21 20:01:43  来源:中国工商报-商标世界(2006/09/21)

编者按

 

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中指出:“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管理。要开展保护展会知识产权‘蓝天会展行动’,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强化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通过展会组织加工和销售假冒侵权商品。”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2004年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以来,一直把展销会、交易会等会展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商标管理的重点领域。各类大型展会的主办方也日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前不久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特别设立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有关官员应邀发表演讲,介绍我国商标行政执法制度以及展会商标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本刊特此将讲话文稿整理摘编,供广大读者学习参考,更好地开展展会商标保护工作。

一、展会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保护的重要环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商标行政保护,涉及到生产、流通、运输、印刷等各个环节和领域,并且工作重点与国家经济发展紧密相连。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的会展业空前活跃,行业总规模平均增长20%。举办会展,既能聚集人气,又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展会业已经成为拉动经济的重要元素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我国会展业的繁荣发展,展览会上商标侵权纠纷时有发生,并且呈上升的趋势,损害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形象,破坏了展览会的正常交易秩序。因此,展会商标保护工作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保护的重要环节。

二、展会商标侵权的特点

一是侵权案件总体情况不容乐观。以广交会为例,第97届广交会共受理商标侵权投诉247件,占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案件的32%;第98届广交会共受理商标侵权投诉216件,占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案件的24%。

二是侵权行为由“显性”向“隐性”发展。涉嫌侵权商家也改变了以往直接摆放侵权商品进行交易的做法,而转为只摆放印制含侵权商品外观图形的手册,与客商另行洽谈订单。

三是侵权手法多样化。有故意改变注册商标构成侵权的,如将“13088”通过对颜色、线条、排列位置的处理,变成“BOSS”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有以形式上合法的权利侵犯注册商标权利的,如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外观设计的一部分申请登记,试图混淆消费者、逃避法律制裁;有虚假宣传的,如展示的是合法权利的商品,而实际交易中却是侵权商品等。

这些问题,给案件查处带来一定难度。另外,由于展会短暂性和临时性的特点,司法部门难以介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行政保护的优势,不断加强展会的商标保护工作。

三、广交会的商标保护工作

广交会作为展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商品成交量的一个重要窗口,其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直接反映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上世纪80年代末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始参与了广交会的商标保护工作。当时,广州市工商局根据商标权利人的投诉,派人前往展会处理有关商标侵权行为。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开始派人进场,指导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2001年,广州市工商局开始派专人进驻展会,大大加大了展会商标执法力度。从2001年的89届至2006年的99届,共受理商标侵权投诉1569件,检查参展摊位近1670个,依法查处侵权企业1024家,行政罚款38.9万元,收缴、没收并销毁侵权物品两千余件,涉及注册商标100余件,其中涉外商标案件占了80%以上。

四、专项行动期间的展会商标保护

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自2004年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以来,把展销会、交易会等会展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商标监管的重点领域,以不同的形式加强展会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有力地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了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2005年“5.18”第七届中国(福州)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期间,福建省工商机关在展馆中专门设置工商咨询投诉台,还派专人进馆开展巡查、业务咨询、受理投诉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政治经济部领事滕济世先生还专门到工商驻馆投诉咨询点了解工商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对我国政府派员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加赞赏。

自2005年始,福建省工商部门派员参加了第八届、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保护知识产权咨询投诉工作,在主场馆设立了9平方米的咨询台,接受参会国内外客商的咨询和投诉举报。两届共接待18名国外客商、66名国内客商的咨询和投诉,派发了200多份英文版《商标法》,保护了“奔驰”、“鳄鱼”、“七匹狼”、“登喜路”、“POLO”等一批知名商标,维护了展会交易秩序,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形象。

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在也对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广东省在2002年颁发了《关于加强会展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上海于2004年出台了《华交会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处理办法》,深圳于2004年出台了《高交会保护知识产权深圳公约》等,这些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进行了参与和指导。

2006年1月10日,针对展会的特点,商务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颁布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实施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参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派人进驻展会、公布投诉电话等。国家工商总局继续派员参加第99届广交会指导商标执法工作,专门对大会主办方、各交易团、商会进行商标法律知识的培训。广州市工商部门在本届广交会上共受理商标侵权投诉案件139件,其中90%为涉外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商标侵权企业138家,保护了“ADIDAS”、“NBA”、“HELLO KITTY”等一批知名商标,受到展会主办方和国内外商标权利人的好评。

尽管中国的商标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展会商标侵权假冒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商标侵权假冒问题已经日益成为一个全球化的问题,因此,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项持久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一如既往地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商标行政执法能力,不断加大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的力度,切实保护中外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