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最基本的作用是将生产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区别开来,以使消费者在众多的同类商品或服务能够迅速选择。这就要求商标的使用必须突出,要醒目,能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让消费者产生强烈的视觉效果。
使用商标要突出,就是要求商品或者服务上一切标志或者装潢的使用要以商标为中心,要突出商标的核心地位。但是在实际中,“钮扣式”商标使用方式却十分常见。在商品的包装上,最醒目的部分是商品的通用名称,而商标却被弄的非常小,安排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这样根本起不到商标应有的作用,违背了企业注册和使用商标的初衷。
图中的太子奶的注册商标是“日出”,在包装的左上角,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而且在实际中,消费者都以“太子奶”来称呼这种商品,“太子”实际上起到了商标的作用,但企业并未在“太子”旁标注注册商标标记,长期这样使用,会逐渐淡化商标,一旦变为通用名称,企业将遭受巨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