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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诞生首个“国字号”文化活动商标 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青岛)徽标获批
文章作者:记者 张 华
浏览人数:  录入时间:2008-10-9 19:04:35  来源:青岛日报(2008-10-09)

  “我们已经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公告》,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青岛)徽标成为国家批准的第4667903号注册商标。”昨天,市文化局艺术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青岛历史上第一个成为国家注册商标的文化活动徽标。”

  2005年,作为文化部主办的三大国际音乐比赛之一的首届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落户青岛。在筹备过程中,比赛组委会面向全国征集徽标设计作品。经过专家的几轮严格筛选和评定,以“激琴飞扬”为名的徽标从500余件作品中脱颖而出,成为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的标志。

  “徽标以音乐的高音符号和提琴形状幻化出‘青岛’的草书变体,展现了青岛这座‘音乐之岛’与小提琴的渊源与优雅,体现出青岛人民对音乐的热爱和执著。”创作者如此解释徽标的创作意图。之后,该徽标于2005年5月在首届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新闻发布会上亮相,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比赛组委会从保护知识产权出发,同时为了增强中国音乐比赛的国际影响力,即刻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注册申请,经过三年的严格审批,终于被批准入列“国字号”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