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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注册后才能使用
文章作者:未知
浏览人数:  录入时间:2007-6-26 20:57:48  来源:法制晚报(2007/06/26)

  平谷桃子、大兴西瓜、房山磨盘柿子……这些“招牌”可不能随便打了,今天上午,在“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上,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在全国严厉查处侵犯地理标志权利的违法行为。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产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决定的标志。

  如“小站稻”、“库尔勒香梨”等,而2003年1月17日平谷区农副产品产销服务中心在北京注册的“平谷大桃”证明商标,是北京市注册的第一个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