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场解百纳商标之争,有专家直指:“这是葡萄酒行业在内斗,或许进口葡萄酒正在看中国葡萄酒行业的热闹。”
我国著名葡萄酒专家郭松泉也认为,中国葡萄酒行业经历了年份酒、产区酒、品种酒等概念之乱后,不如冷静下来在酒质和营销上下功夫。
而中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商标协会主任马翔表示,如果把目光从红酒产业放宽到整个经济领域,人们就不难发现,由“解百纳”引发的红酒业“赤壁大战”,并不是第一例抢注“通用名称”的案例。这些案例或许会对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带来新的思考角度。
案例1:1999年,深圳朗科公司注册了“优盘”商标使用在移动存储产品上。2002年,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商评委就该商标提出商标争议。2004年10月,商评委作出裁定,撤销了第1509704号“优盘”商标,其他厂家均可使用“优盘”二字。
案例2:韩国乐天认为好丽友侵犯了自己的特有名称“木糖醇”。好丽友公司以“木糖醇是通用名称,任何人无权垄断其使用权“为自己辩护,最终乐天败诉。
案例3: 1983年以前,红星牌“二锅头”是全部商标注册,不仅红星牌包括“二锅头”均为独家使用,甚至商标上的红、白、蓝3种颜色也受法律保护。但此后国家商标局规定,除国家一类名酒中的”五粮液”,可以用工艺命名而注册商标,红星”二锅头”则不能全标注册,“二锅头”应该全行业通用。
案例4:慈溪市大丰蔬菜公司出产的“万年青”脱水蔬菜产品,在业内已具不小名气。2005年2月14日,浙江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了“万年青”后,要求其他10余家蔬菜加工企业停止使用“万年青”三字。
最后,“万年青”作为脱水蔬菜行业内约定俗成并广泛使用的名称,通过官方机构的认可,应该属于通用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