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莞市专利申请总量和授权总量持续上升,正在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或许会给这股热情降降温,因此修正案要通过将专利权标准由“相对新颖性”变更为“绝对新颖性”,来达到严控垃圾专利的目的,进而提高各种专利的质量。有业内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新专利法正式实施后,东莞的专利申请总量和授权总量会收到一定冲击。
新法提高专利授权标准
记者了解到,现行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中最为关键的“新颖性”标准,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而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授予标准,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称,现行法律只要求“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这也就是说,即使该发明或设计已在国外公开使用,同样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移植”到国内申请为专利。
正在修订的《专利法》将大大提高专利授权标准,特别是提高外观设计专利的门槛,而提高门槛的手段,就是变更“新颖性”的标准: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外观设计则“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指的是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或设计。
东莞市知识产权协会秘书长陆军称,根据现行定义,专利权标准参照的是“相对新颖性”,而修改后标准将成为“绝对新颖性”,即“新颖性”在地域上的标准,由国内扩展到了全世界,一项发明或设计如果在国外已经在先使用了,就不再具有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也就是说,新颖性标准的提高,意味着专利申请门槛的提高。
“垃圾专利”将被遏制
来自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1月,全市专利申请总量为49243件,其中发明专利2111件,占4.3%,实用新型专利13152件,占26.7%,外观设计专利33980件,占69%;专利授权量为27540件,其中发明专利153件,占0.6%,实用新型专利8577件,占31.1%,外观设计专利18810件,占68.3%。可以看出,在三个专利类中,东莞产的发明专利仅占相当小的比例,99%以上的专利来自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后者更是占了近70%。与全国总体情况一样,东莞市现有专利中,有不少专利为实用价值低下甚至无实用价值的“垃圾专利”。
“一方面,专利申请总量和授权量的差额为22000多,这些在很大程度上说就属于垃圾专利,另外,在授权专利中,很多完全没有利用价值,有的则是为外国所弃的垃圾发明或垃圾设计,同样没有太大的价值。”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一名律师如是说。该律师认为,新《专利法》实施后,由于门槛的提高,会直接导致东莞专利授权量的减少,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起码可以截断从国外移植专利的途径”。就此变化,有关商标代理公司也认为,新标准将对东莞的专利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最大的影响将是授权专利的门槛大大提高,而这一变化将会遏制更重“垃圾专利”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