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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宇民回应知识产权问题:采取行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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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人数:  录入时间:2008-8-11 21:54:56  来源:新华网(2008/08/11)

    8月11日下午,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浙江民营经济创业创新之路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黄坤明,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徐冠巨等介绍浙江民营经济创业创新之路。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 郑宇民回应知识产权问题:浙江是一个制造业的大省,浙江市场化条件下的工业化进程才进行了30年的时间,所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总体上来说是学习西方。浙江的经济头十年是百姓经济,主要是解决市场主体发育的问题;第二个十年主要是百工经济,主要是规模块状经济为主;第三个十年是百强经济,也就是以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积累为主的经济模式。 

    所以,看浙江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要看它的过程,不要简单认为,浙江的产品价格很低,就联想到质量不好,就联想到侵犯知识产权。其实,价格低跟产品质量没有必然的联系。价格低,只有跟产品的附加值低、不具备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有联系。比如说一个价格很低的产品,我们不具有附加值,也没有竞争力。我们100米布不如人家一条手帕值钱,我们一千支圆珠笔的笔芯不如人家一支钢笔值钱,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品牌附加值。浙江在品牌和建设培育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三十年以前,浙江省全省范围内注册商标只有394件,现在全省的注册商标已经有31万件。在2004年的时候,国际注册商标只有3400件,到现在为止,浙江的国际注册商标已经达到24000件。所以浙江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呈现了由低级向高级的态势,前景非常广阔。 

    浙江的各级政府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我们的基本办法是采取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双重保护。有些境外的朋友,认为我们过度地强调行政保护,其实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浙江省省情的,因为我们的市场主体数量很多,起步很迟,均衡性很不够,如果你完全采取司法保护的方法会形成一种防不胜防、法不责众的态势,所以我们采取行政保护解决普遍规范,司法保护解决重点打击。三年来,我们行政处罚了8万件商标侵权的案件,司法处罚了256起侵权案件,这个事情应该讲是有目共睹的。最近美国301特别条款也做了这样的评价:对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件的保护问题,浙江省作出了最重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