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详尽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方案昨天公布,根据本市新颁布的“知识产权25条”,未来2年,本市将出台一批新政策,成立一系列新机构,探索多种新途径,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在上海城市发展中的地位,以提升城市创新活力,应对国内外发展的新趋势。
昨天,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本市颁布了由25条内容组成的“上海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若干意见”。“25条”与今年6月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国家战略”,对4年前颁布的《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未提及的主要内容作出了补充。这“25条”的颁布和实施,将是上海整合全市资源、举全市之力,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行动白皮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上海市副市长赵雯出席会议。
根据“25条”,未来2年,本市将有18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出台,涉及市国资委、发改委、财政局、外经贸委、工商、版权以及市知识产权局等10多个部门。
这些政策法规中,针对国有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法规尤为引人注目。新规将把知识产权的获取、运用和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在重大项目联合攻关、企业并购、技术引进等活动中,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通过“知识产权先行”,化解潜在纠纷,防止无形资产流失,促进新技术的创造和实施。
此外,结合新形势,本市将修订或制定一批新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包括《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上海著作权保护条例》、《上海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上海市职务发明条例》等,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2008-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