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企业业务的不断扩大,为了使企业的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的保护,永康市对外经贸服务中心经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决定为企业办理国外商标注册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中心为企业代理国外商标注册全过程
二、由中心与企业签订一份代理协议书
三、企业须提供注册用的相关资料
四、商标注册可以一国或多国
五、国外商标注册费用由注册部门开据正式发票
六、代理手续费,每个商标壹佰元,由中心开据发票
七、凡办理境外商标注册均享受永康市委[2008]6号文件的补助政策:企业逐国(地区)注册的商标,每件补贴人民币壹万元整,企业按《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各国(地区)注册且一次性在五个国家(地区)以上注册的商标,每件补贴人民币贰万元整。我中心将协助企业申请办理补贴相关手续。
八、接本通知后,凡需境外商标注册的企业可以预先向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兰东13967915151(615151)
联系电话:(0579)883575368835753983971592
传真:(0579)8718896988357538
联系地址:永康市中国科技五金城广场3号楼3楼332/34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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