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月11日消息,日前,姚明代言的“任我游”GPS导航产品被起诉侵权,原告方是通讯导航设备领域的另一知名品牌:“任意游”。“任意游”认为己公司商标专用权遭到侵犯,状告“任我游”并索赔50万元。此案已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
姚明是在2005年的时候加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代言人的,而“任我游”正是该公司的GPS汽车导航产品。拥有“任意游”品牌的北京莱克威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认为,“任我游”与“任意游”是近似商标,而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北京莱克威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任我游”商标,涉嫌侵犯了商标专用权。据悉,在市场上,不少经销商和消费者对“任意游”与“任我游”产品经常混淆,这影响了“任意游”的正常销售。
目前法院还未对此案做出裁决,不过律师表示,即使“任我游”最终被判败诉,姚明也不会受到牵连,因为巨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代言合同的。姚明由于各方面事务很多,当时也无暇去考证市场上是否有同自己代言产品类似的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