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局前不久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裁决称,由于与一个已有的德国商标相似,谷歌将不能在欧盟使用“Gmail”作为电子邮件服务商标。
到目前为止,谷歌已经在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推出了Gmail电子邮件服务。但在欧洲市场,Gmail却因为商标问题屡屡受挫。早在2005年,谷歌就同一家名为独立国际投资研究的公司在英国争夺Gmail商标。为了避免纠纷,谷歌被迫在英国放弃Gmail商标,更名为googlemail。
欧盟商标局禁止谷歌使用Gmail,主要原因是它同德国商标G-mail过于相似。欧盟商标局在裁决书中称:“这两个商标容易给消费者带来困扰。由于过于相似,人们会认为它们同根同源。”
德国一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丹尼尔·吉尔斯奇早在2000年就申请了G-mail商标,而谷歌直到2004年才推出Gmail服务。吉尔斯奇的公司推出的G-mail也是一项电子邮件服务,用户可以通过一个中心电子邮件系统发送电子文件和信息。吉尔斯奇称,G-mail中的字母G源于他的名字。谷歌推出Gmail服务之后,吉尔斯奇开始在欧盟各国指控谷歌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
对于欧盟商标局的裁决,已经在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Gmail商标权的谷歌自然不会满意。按照程序,谷歌可以就欧盟商标局的裁决向欧洲第二高等法院的初审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