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广东中域电讯连锁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宇浩森实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对原告享有的“中域ZHONGYU及图”商标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是该院审理的首起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及其“中域ZHONGYU及图”商标在全国范围内的相关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使用商标宣传持续时间长、范围广、投入量大。公司经营状况持续良好上升,市场竞争力较强,涉案商标应当属于驰名商标。遂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中域ZHONGYU及图”标识,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