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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国际风筝联合会会标的通知
文章作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浏览人数:  录入时间:2004-1-14 14:48:55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1990〕第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际风筝联合会于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在山东省潍坊市正式成立。该联合会的会标(见附件)已报我局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际风筝联合会同意,不得在商品上使用。  

附件:

国际风筝联合会会标图案(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