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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印制管理范围的批复
文章作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浏览人数:  录入时间:2004-1-14 23:38:51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一日)

商标案(1997)443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干带有商标标识的印刷宣传品是否属于商标印制管理范围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7]1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商标标识是指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与商品一并提供给消费者的带有商标的物质载体。凡印刷、制作商标标识的行为,均属于《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管理范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