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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小天鹅”再度“过招”
文章作者:记者 马 津
浏览人数:  录入时间:2006-12-28 21:11:04  来源:中国工商报-商标世界(2006/12/28)

  本报今年曾报道的川渝“小天鹅”商标之争,近日又有了新进展。

  针对四川小天鹅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小天鹅)注册于第30类“调味酱”等商品上的第1663341号“图形”商标已获准,日前,重庆小天鹅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小天鹅)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申请撤销该商标。这已是川渝两只“小天鹅”的第六次“过招”。

  据了解,从2000年9月成都小天鹅告重庆小天鹅火锅底料上使用“重庆小天鹅”文字,侵犯其注册商标权开始,双方“交锋”不断。2001年,重庆小天鹅告成都小天鹅注册的图形商标侵犯其著作权,最后成都小天鹅的图形商标被撤销。2005年9月,重庆小天鹅又告成都小天鹅外观设计专利中使用的小天鹅图形侵犯其著作权,成都小天鹅赔了10万元。

  2000年10月8日,成都小天鹅利用43类餐饮服务类与30类调味品并不是类似行业这一特点,从而申请了在30类上的小天鹅及图形商标

  代理重庆小天鹅提出商标争议的重庆西南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袁野表示:“以前撤销的对方图形商标,属于43类餐饮餐馆类别的,这次申请撤销对方的则是30类的。”

  据悉,在当初两“小天鹅”的商标争夺中,权威部门已经认定“小天鹅”标志一切著作财产权属于重庆小天鹅。据此,重庆方成功撤销了对方在43类上的第1251239号商标,此次,彻底收回“小天鹅”商标成了重庆小天鹅的最终目的。

  此案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