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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藕粉商标被撤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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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人数:  录入时间:2004-1-18 18:49:23  来源:钱江晚报(1998/08/10)

  《钱江晚报》8月10日报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金华市“西湖”牌藕粉商标争议案(本报去年6月23日、6月30日作过报道),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8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终审裁定,金华市金莲实业有限公司对金华市西湖藕粉厂注册“西湖”商标提出注册不当理由成立,该商标注册予以撤消。  

  去年6月2日,金华市西湖藕粉厂起诉金莲实业有限公司,认为“金莲”公司一直使用“西湖藕粉”名称生产销售藕粉,侵犯了其“西湖”商标注册专用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7万多元并登报公开赔礼道歉。“金莲”公司认为,“西湖藕粉”是历史悠久的浙江特产名称,与“龙井茶叶”、“杭白菊”、“杭州刺绣”齐名。浙江省共有藕粉生产企业20余家,经营企业上千家,都以“西湖藕粉”为浙江藕粉的产品名称。因此,金华市西湖藕粉厂将共享名称“西湖”藕粉作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去年6月9日,“金莲”公司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西湖”文字商标。  

  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西湖藕粉泛指浙江藕粉,浙江藕粉生产企业在注册“西湖”商标前已广泛使用,在行业内已约定俗成,浙江省及杭州市食品协会的说明也可作佐证,“西湖藕粉”已成为浙江藕粉的代称。金华市西湖藕粉厂作为浙江藕粉生产企业,特别是其法人代表原为“金莲”公司的员工,对上述情况十分清楚。据此,“金莲”公司提出注册不当理由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