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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天涯海角”商标到尽头
文章作者:记者 马 津
浏览人数:  录入时间:2007-7-12 20:56:49  来源:中国工商报-商标世界(2007/07/12)

  近日,从海南省三亚市旅游局传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日前对一家企业恶意抢注的“天涯海角及图标”商标作出了商标撤销裁定,这意味着长达10年的“天涯海角”商标之争终于落幕。

  据介绍,“天涯海角”商标之争,缘起海南天涯海角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8月18日抢先注册了包括“观光旅游”服务项目在内的6类“天涯海角及图标”商标,而商标的标志用的是“南天一柱”及海浪图形。

  得知“天涯海角”被抢注后,实际负责建设、管理天涯海角风景区的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随即提出商标争议,要求裁定撤销海南天涯海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不当商标。

  经过近10年的争执,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日前终于作出裁决,裁定“天涯海角”特指海南岛的天涯海角风景区,因此与该风景区相关联的一切正当合法权益均应归属于开发、建设、管理该风景区的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天涯海角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许可,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侵害了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